烈士陵園等場所禁跳廣場舞

【本報綜合報道】大媽霸佔公共地方跳廣場舞,已成各地政府最頭痛的問題之一。國家體育總局近日發布文件,表明禁止在包括烈士陵園等莊嚴場所跳廣場舞,亦不得因此產生噪音影響別人生活。有網民表示支持,但有人認為此舉不合人情,直斥當局「多管閒事」。

禁噪音擾學生居民

為了進一步規範類似活動,須嚴禁廣場舞在烈士陵園等莊嚴場所出現,不得藉此非法斂財和傳播封建迷信思想,不得產生噪音,影響周邊學生上課和居民正常生活,更不得破壞自然生態、環境衞生和公共場地設施,甚至擾亂社會治安、公共交通等秩序。

不過文件指出,有關部門要增加供應廣場舞健身活動的場地,亦要分時段向廣場舞愛好者開放相關場地,充分利用包括公園、廣場和綠地等城市空置場所。

文件一出即引發熱議,有網民大表贊同,「烈士陵園是莊嚴的地方,應該敬畏,要尊重」。不過也有人認為當局不應如此明文禁跳:「烈士奮鬥犧牲,不就是為了能讓人民安居樂業,跳跳廣場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