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前社長劉北憲貪腐 開除黨籍

【本報綜合報道】中共十九大後內地反腐力度不減,駐中央統戰部紀檢組周一通報,中國新聞社原黨委書記、社長劉北憲,因為嚴重違反黨紀國法,被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撤退休待遇 移送法辦

通報稱,中紀委駐中央統戰部紀檢組對劉北憲立案審查發現,他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違規出差乘坐飛機頭等艙、收取禮金等;亦濫用職權,為民營企業謀取巨額利益,造成重大國有資產流失,又收受他人錢財及貴重物品。

劉北憲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特權思想嚴重,法紀觀念淡薄,嚴重違反黨紀國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中紀委依據有關規定,對劉北憲做出上述處理。

六十二歲的劉北憲,湖南安鄉人,北京大學中文系本科畢業,八三年起任職中新社,九七年獲晉升至中新社香港分社社長,○九年起擔任中新社社長,至一五年二月退休。今年八月,中紀委網站已發布劉北憲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審查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