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殺殘疾子 穗老婦判緩刑

【本報綜合報道】廣州越秀區一名八十三歲黃姓老婦,長年照顧自幼殘疾的么子,近年她憂慮自己離世後,現已四十六歲的么子可能為其他家人帶來負擔,早前遂餵藥勒殺么子後再自首。案件上周四在越秀區法院公開宣判,依故意殺人罪判黃婦入獄三年,緩刑四年。

憂死後無人照顧其子

據公訴機關引述黃婦供詞指,案中死者黎X乙因早產導致大腦發育不良及軟骨症,至卅多歲時大腦衰退加快及肌肉萎縮,因而長年臥床,身上長肉瘡。今年五月,黃婦將約六十粒安眠藥餵給么子黎X乙,用棉墊捂其臉部,以絲巾勒其頸部,么子終窒息死亡。

檢方在庭上詢問,黃婦有無想過讓家人負起照顧么子的責任,她哭說只會為長子帶來麻煩,「我寧願自己犯罪,結束了他(么子)痛苦的人生,好過他生不如死」。而死者哥哥黎X甲也在庭上為母親求情說:「母親不同一般的殺人犯,是想幫弟弟解脫。」

檢方指,本案屬「因愛而殺」,但生命權是人的最高權利,任何人無權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權。而判決書則指,黃婦雖犯故意殺人罪,但「其悲可憫,其情可宥」,故予以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