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中兒踢穿母子宮

深圳一名懷孕卅五周的張姓孕婦日前因上腹劇痛,被送到北京大學深圳醫院治療。起初,醫生以為她是子宮破裂,豈料進一步檢查後,竟發現胎兒的腳穿破子宮,整隻腳已伸進母體腹腔。由於情況危急,醫生立刻決定為她剖腹產,幸最終順利保住母子性命。

大腿卡在子宮壁上

事發於上周一凌晨五時許,張婦忽感腹部出現痛楚,起初以為只是胃痛而不加理會,直到疼痛逐漸加劇,痛得額頭都直冒冷汗,才驚覺情況不對。至上午十時許,張婦才被家人送到醫院,當時她已腹痛難當,血壓、脈搏、呼吸等生命迹象更已急劇惡化。

經醫生初步了解,張婦曾於去年做過子宮肌瘤剔除手術,便認為張婦的情況應是疤痕子宮破裂。然而在進行超聲波檢查時,醫生發現胎兒的腿已經「衝破」了子宮進入腹腔,大腿亦卡在子宮壁上;由於張婦在檢查途中已面臨失血性休克和感染雙重威脅,醫生即為其進行剖腹產,不到十分鐘就順利取出胎兒。

據稱,醫生在手術中發現張婦的子宮底部有一個長達七厘米的傷口,導致羊水全部流進腹腔,胎兒的腿亦「踢」了進去,情況非常兇險。

醫生解釋,張婦做完子宮肌瘤剔除手術後,子宮上留有疤痕,而且位置正好在子宮壁最薄的子宮底部,加上張婦術後不到半年即懷孕,恢復時間短,令子宮壁「薄上加薄」,結果被胎兒「踢破」。

應至少一年才懷孕

對此,香港婦產科專科醫生靳嘉仁向本報記者解釋,一般常見的子宮手術是子宮肌瘤(纖維瘤)手術和剖腹產,當事人在手術過後,因子宮壁康復需時,至少一年才適合懷孕,因手術後過早懷孕,作動時的拉力足以扯破傷口,令子宮有穿破的風險。

靳醫生指不論是何種子宮手術,醫生當下都能判斷下次懷孕的適合時間及分娩方法,更會按傷口的深淺,直接向當事人明言下次懷孕不可順產,必須要剖腹產。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