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及法輪功 禁作企業名

【本報綜合報道】國家工商總局近日發布《企業名稱禁限用規則》(下稱新規則),對部分企業為博取公眾關注,註冊標奇立異的名字作嚴格規範。除了奇葩名稱不可用作企業名字外,「支那」、「佔中」及「法輪功」等亦禁用。

新規則中列明,企業名稱不得含有語句、句群和段落;不得含有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誤解的內容和文字;不得含有「國家級」、「最高級」等誤導性內容等。

在「不得含有有損於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內容」一項中,新規則列明禁用「支那」、「九一一」、「東突」、「佔中」等。在「不得含有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誤解的內容」一項,則列明禁用黨和國家領導人、老一輩革命家、知名烈士等姓名,亦禁用「法輪功」、「基督教」、「佛教」、「伊斯蘭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