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侵佔天津華泰 郭文貴五同黨認罪

【本報綜合報道】涉嫌賄賂而被中方通過國際刑警發出「紅色通緝令」的內地商人郭文貴,其掌控的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下稱盤古)涉侵佔天津華泰控股集團(下稱天津華泰)等案件,周五在遼寧大連西崗區法院開庭。郭的三名前下屬及兩名合作夥伴出庭受審,檢方認定被告受郭文貴指使挪用資金、侵佔天津華泰職務,應追究刑事責任,五人當庭認罪,案件擇日宣判。

四億資金供盤古及郭使用

郭文貴的三名前下屬,即盤古前副總經理高嵩、前法務部總監馬楠及前法務部經理程秀華被控職務侵佔。另郭的兩名合作夥伴,天津華泰前董事長趙雲安及前董事曲龍則被控挪用資金。庭上五名被告均指他們是郭文貴授意及指使,作最後陳述時認罪,表示深刻懺悔。

西崗區檢察院指控,郭文貴○八年收取一億元(人民幣.下同),協助將涉嫌犯罪被刑拘的趙雲安釋放後,趙作價三億元轉讓股權,讓郭實際控制天津華泰,惟至今未付款。同年七月,郭指使曲龍等人,將該集團逾四億元資金轉出,供盤古及郭個人使用。

至二○一二年,郭文貴指使高嵩、馬楠及程秀華偽造一系列虛假文件,將該筆款項非法據為己用。檢方認為趙雲安及曲龍在郭指使下,利用職務便利,挪用資金歸個人使用,數額巨大,應以挪用資金罪追究刑事責任。另高嵩、馬楠、程秀華明知郭文貴為非法使用佔有天津華泰的資金而積極提供協助,應以職務侵佔罪追究刑事責任。

郭文貴胞兄毀證另案審理

而郭文貴胞兄郭文存,以及郭文貴的前下屬馬成和勝瑞剛,因涉嫌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及財務會計報告罪,早前被西崗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並未在今次的庭審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