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太子爺出庭 含淚否認行賄

【本報綜合報道】南韓三星集團繼承人、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捲入前總統朴槿惠的密友崔順實干政一案,周一舉行最後審訊。檢察官表示,考慮到李在鎔為事件中重要軸心,加上他是「最終受益人」,故要求法院判他監禁十二年,案件預料在本月廿五日宣判。李在鎔在庭上聲淚俱下,再度否認指控。

檢察官促判囚12年

李在鎔庭上含淚說:「我從沒有要求任何人,包括總統幫我達成一己私利。即使我再蠢也好,我怎會去碰南韓一般老百姓的養老金?」他又稱,沒有參與決定向崔順實掌控的機構提供捐款,亦沒有要求任何回報。

四十九歲的李在鎔自今年二月遭羈押,被控罪名包括向朴槿惠及崔順實行賄,捐出巨額金錢,爭取官方協助三星集團子公司收購,控方估計涉案金額達四百三十億韓圜(約三億港元)。李在鎔律師稱,李沒向朴槿惠不正當委託的證據或陳述,應被判無罪。另四名涉案的三星高層,檢察官建議判監十年。

李在鎔於二月廿八日被起訴,案件由四月七日開審,到昨日的最後審訊,共進行過五十三次審訊,期間有五十九名證人作證。朴槿惠為最後一位證人,最終拒絕傳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