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青年 弒父母判死刑

【本報綜合報道】雲南曲靖市會澤縣二十七歲男子楊清培去年九月殺害父母後,再殺害同村十七人。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五早上對案件一審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楊清培死刑。

索錢未遂 再殺17親屬

曲靖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楊清培因負債,去年九月二十八日在會澤縣待補鎮向父母索錢時,被父親責罵,遂用十字鎬擊斃父母。他離家潛逃時,因為怕被人發現,又先後殺害同村十七人。楊清培翌日在昆明落網,公訴機關其後起訴他故意殺人罪。

法庭經審理查明,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屬實,認定楊罪名成立。楊故意殺害十九人,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後果特別嚴重,應予嚴懲。他雖在歸案後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認罪態度好,並有悔罪表現,但不足以從輕處罰,因此判楊清培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楊清培表示服判不上訴。

據了解,被害的十九人裏面,除了楊清培父親楊關穩、母親劉小二外,其餘均為楊清培父母的親屬。遇害者中年齡最大的是楊清培的堂伯楊關金,今年七十二歲。最小的年僅三歲,為楊清培四叔楊關文的孫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