慫恿男友自殺 少女罪成

美國麻省一名少女,在十七歲時發短訊慫恿年輕男友自殺,更在對方膽怯時叫他堅持,被控過失殺人罪。少女上周五被判罪名成立,面臨最高監禁二十年,她在庭上泣不成聲。裁決或成為新的法律依據,但同時引起外界抨擊,美國公民自由聯盟譴責判決,指其侵犯言論自由。

被告卡特(Michelle Carter)犯案時未成年,案件在青少年法庭審訊。當法官莫尼茲詳述被告行為及死者情況時,現年二十歲的卡特不斷哭泣,又用紙巾抹面;宣讀判決時,卡特表現堅強,惟旁聽人士及雙方家長離開後,坐在庭上的卡特立刻泣不成聲,要辯護律師安慰。

命令膽怯男「回車上」

二○一四年七月,有人發現羅伊把自己的小型貨車停泊在超市停車場,在車內一氧化碳中毒死亡。調查人員隨後發現,事前卡特向羅伊發出多條短訊,慫恿他自殺。卡特短訊中說:「你不要想了,你得這麼做。你說過一定要這樣做。我不明白你為何不完成它。」她又寫道:「你準備好了。你要做的是啟動引擎,然後,你就快樂自由了。」她繼續寫道:「我想你要這麼做。現在時候正好,你準備好了……那就做吧,寶貝。」

羅伊在車內充滿毒氣時,曾膽怯欲爬出車,卡特卻以命令語氣稱:「回車上。」這成為法官莫尼茲決定判她罪成的關鍵。莫尼茲稱這些文字充滿惡意及鹵莽,卡特本應告知警方或羅伊的家人,挽救其性命。辯護律師則稱卡特曾勸羅伊尋求協助不果。

卡特與羅伊於二○一二年旅行時相遇,隨後多以短訊及其他電子方式聯絡;兩人均為情緒有問題的青少年,卡特患有厭食症,羅伊則曾企圖自殺。現時卡特可繼續保釋外出,但被下令不得與羅伊家人聯絡及出境。

羅伊父親則稱滿意裁決;美國公民自由聯盟表示,裁決超越刑法界限,亦牴觸言論自由。亦有法律專家質疑判罪過重。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