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判剝奪監護權
案情指,安徽蚌埠警方去年偵破一宗盜竊案,發現當時年僅八歲的湖南女童妞妞涉案。據了解,妞妞父母以每年五萬元人民幣的「租金」,出租妞妞當小扒手,跟隨三名孕婦在安徽、河南等地流竄作案近兩年。妞妞被抓獲後,被移送到蚌埠市救助管理站。專家評估她的心理狀態退化到嬰幼兒時期。
救助站請了專家進行評估,認為妞妞父母不再適合做監護人,因此要求法庭剝奪她父母的監護權。蚌山區法院上周五就案件公開宣判,認為妞妞父母作為監護人,對女兒不管不問,明知別人帶女兒盜竊還予以默認,情節惡劣,決定剝奪監護權,指定交由祖父母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