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瀕危鸚鵡醫妻兒 深圳漢囚五年

【本報綜合報道】深圳男子王鵬飼養了逾五十隻鸚鵡,惟因妻兒先後患病,他難以再分心照顧鸚鵡,於是將其中六隻鸚鵡轉售寵物店;但其中兩隻鸚鵡被認定為珍貴瀕危物種,王鵬最終因非法出售瀕危野生動物被法院判囚五年。

妻指自養非野生提上訴

其妻形容此案是「千古奇冤」,指鸚鵡為自家飼養和繁殖,不屬於「野生動物」,認為量刑過重,提出上訴。

據了解,王鵬所飼養的五十一隻鸚鵡,品種全都屬瀕危動物,該六隻出售的鸚鵡中,其中兩隻更是綠頰錐尾鸚鵡(俗稱小金太陽鸚鵡)。法院認定,王鵬觸犯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一審判囚五年,罰款三千元人民幣;至於買下鸚鵡的寵物店負責人則判緩刑及罰款。

協助為王男作無罪辯護的北京理工大學法學教授徐昕認為,養鸚鵡從古至今都不算犯法,該案的鸚鵡全是王鵬自行繁殖養育,不是在野外捕捉得來,判刑有違立法原意;王鵬飼養鸚鵡亦並非出於盈利目的,根本不應被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