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全國人大網公布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工作計劃,披露「國歌法」擬於下月初審。全國政協委員、前解放軍軍樂團團長于海指,社會對《義勇軍進行曲》不尊重、甚至被人篡改,因此有必要立法保護。
于海曾連續十年在全國兩會提案立「國歌法」,他表示,目前社會上褻瀆甚至侮辱國歌現象非常多,有人將其惡搞篡改為二奶歌、炒股歌,不單中學生未能寫出歌詞,小學生更理解得亂七八糟。他指出,現存的《義勇軍進行曲》約有十多個版本,目前一些錯誤的樂譜仍在使用,連紀念館及博物館都有錯;甚至領導人出訪,國外歡迎儀式也出現演奏錯版《義勇軍進行曲》。
于海認為,「國歌立法」並非唱不好就違法,重點是希望在「正式場合下,要對國歌心存敬畏;公開場合下,要用正確的版本演奏;重大場合下,應被尊重」。
一九四九年十月中共建政時,首屆全國政治協商會議通過《義勇軍進行曲》為代國歌;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全國人大將其正式定為「國歌」,二○○四年寫入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