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官媒報道,新疆區人大常務委員會前日通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條例表明「極端化」是指受極端主義影響,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觀念,排斥、干預正常生產、生活的言論和行為;「極端主義」是指以歪曲宗教教義或其他方法煽動仇恨與歧視、鼓吹暴力等的主張。
條例指極端化主要表現為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婚喪嫁娶、遺產繼承;干預文化娛樂活動,排斥、拒絕廣播、電視等公共產品和服務;「泛化清真概念」,即將清真概念擴大到清真食品以外的其他領域;穿戴蒙面罩袍、非正常蓄鬚都算極端化表現。
條例亦加強意識形態「反滲透」,禁止藉課題研究、社會調查、學術論壇等傳播宣揚極端化;及加強對網絡通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