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法國巴黎地區政府上周四通過新法例,規定公共建築工地工人需使用法文,與國內其他地區相同,目的是減少外國勞工,讓法國小型企業得到更多公家合同。
法例規定承辦公共資助樓宇建造工程的公司,在工地內以及其他領域如交通和培訓,必須以法文為工作語言。巴黎區副主席查提爾說:「這條款是針對採用完全不說法文的外國勞工,這些外國公司需要改善。」
法國政府長期批評歐盟法例,容許公司輸入大量來自東歐國家的短期廉價外國勞工,導致本地工人就業機會減少。反對人士認為,這條款不利剛到達法國的外國勞工,他們本來可透過工作地方和學習法文融入社會。此外,當局也不容易監管和執行新法。國內其他地區政府如北部諾曼第,亦有類似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