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犯捐髓救兄獲減刑

【本報綜合報道】湖南德山監獄在無先例可循下,「特事特辦」批准一名在囚男子出獄移植骨髓給自己親屬,該男子其後亦因捐骨髓善行獲減刑。不過,有網民質疑該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指出中國法律應明確規定,善行惠及親屬是否可獲減刑。

德山監獄在一月收到囚犯「楊旭」(化名)家屬求助信,信中表示楊旭的哥哥身患絕症,需親屬移植骨髓,惟有楊旭符合要求,希望監獄能夠酌情處理,使他可出獄捐髓救兄。當地監獄雖無相關法規與先例,經商討後採取「特事特辦」的方式,成立專案押解小組送楊旭臨時出獄。在捐助骨髓後,楊旭哥哥獲救,楊旭亦因善行而獲得減刑。

有網民提出,能出獄救助親屬是人性化表現。惟臨時出監捐髓無法律支持,捐髓惠及親屬,是否應列為善行以獲減刑,應有明確規定。監獄負責人則回應:「從挽救生命的角度來講,捐髓是善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