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書苗旗下高鐵廣告公司遭興訟

【本報綜合報道】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腐敗案的關鍵人物、被稱為「高鐵一姐」的丁書苗(又名丁羽心),一四年因行賄、非法經營兩罪被判監廿年。近日鐵路總公司旗下各鐵路局,向丁擁有的高鐵傳媒廣告有限公司(下稱「高鐵傳媒」)發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各地鐵路局與高鐵傳媒簽訂的一系列合作協議無效。

促判決合作協議無效

內地媒體報道,根據工商訊息顯示,高鐵傳媒股東為博宥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後者法定代表人為丁羽心。據稱,丁書苗通過利用劉志軍的關係,使得該公司掌握了各地火車站的獨家廣告經營權。最高法中國裁判文書網一份判決書顯示,這些確認合同無效糾紛案件的內情,涉及太原、成都、上海、南昌等多地。

其中,實際控制人為太原鐵路局的晉太廣告有限公司,早於前年開始與高鐵傳媒對簿公堂。晉太廣告訴稱,一○年十月,高鐵傳媒利用特殊關係,強迫晉太廣告與其簽訂協議,約定高鐵傳媒獲得太原南站廿年獨家廣告經營權。晉太廣告認為,協議侵害了國有資產和社會公共利益,請求確認該協議無效。該案已經一審判決,確認上述合作協議無效。惟高鐵傳媒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