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高官魏健 涉貪囚15年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反腐揪出紀委內鬼,曾參與查辦薄熙來案的中紀委紀檢監察室前主任魏健,涉嫌受賄案昨在山東聊城市中院宣判,判處入獄十五年,沒收個人財產二百萬元(人民幣.下同)。另天津副市長尹海林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及行政撤職。

案情指魏健於二○○二年至一四年四月擔任中紀委案件審理室副主任及第五、第二、第四紀檢監察室主任等職務,利用職務便利或職權,為企業項目、案件受理、職務調整等提供幫助,受賄約五千四百多萬元。法院指魏健主動交代辦案機關未掌握的受賄犯罪,又檢舉揭發他人,具重大立功表現、從輕處罰情節,故作出輕判。

魏健早前於中紀委專題片《打鐵還需自身硬》中亮相,自爆被抓後一夜白頭,又交代利用監督執紀權受賄,還通過向各地地方官員打招呼來幫人辦事。

前天津副市長受查

另中紀委網站昨確認前天津副市長尹海林因嚴重違紀,已被立案審查及開除黨籍,另作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紀委指尹紀律意識淡薄,違規在私人會所接受企業宴請,獲低於市價買樓,另違規審批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