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淡化拐賣案陝21嬰被失蹤

陝西渭南富平縣官方醫院一三年爆出的產科副主任販賣嬰兒案哄動一時,當年警方公布救出七名幼童。惟傳媒揭發當地市縣兩級的民政、公安、檢察等多部門聯手「遮醜」,隱瞞救出另廿一名幼童長達三年。據報民政部門去年九月曾低調發公告,要求家長於六十日內領回孩兒,否則依法處置。當地公務員披露上級因「怕出醜」而使出花招,事件惹起輿論嘩然,但當局仍拒交代廿一名幼童現況。

是次醫生賣嬰案於一三年十二月經已審理,當時控方只披露七名兒童被拐,惟內地傳媒指透過「全國打拐解救兒童尋親公告平台」,發現有另廿一名獲救兒童來自該案,惟三年多以來官方從未發正式公告,又或登報尋親。傳媒最近發現,渭南市臨渭區民政局原來去年九月廿七日曾發公告。

鬼祟發領回通告

據了解,公告稱警方一三年八月、九月期間,在河南省滑縣救出該案廿一名被拐嬰兒,「一直寄養於渭南市兒童福利院至今」。公告要求親生父母在六十日內將幼童領走,否則相關部門將會「依法進行安置」。惟公告僅張貼數日便遭刪除,目前未知涉事幼童去向,或者是否已經被「依法處置」。

拆細案件免張揚

雖然案件當年驚動省領導,多次批示要求及時公布案情,惟當地公務員直指,地方政府因「害怕出醜的心態作怪」,想等到風波平息,才讓孩子找回爸爸媽媽。他續指當地政府為應付省領導,使出多款花招,例如檢察部門將同案涉失職罪的四名醫院人員、販嬰數名疑犯的案件「拆細」處理。

縣外宣辦曾要求封鎖消息,指「報道要降溫」,暗示記者不應再採訪。公安部門亦「協助低調」,將原定的新聞發布會取消外,亦未主動尋找家屬,而是將二十一名孩童秘密送往福利院,原因是「怕讓媒體知道,愈炒愈熱,無法收場」。

華東政法大學刑訴法教授劉紅指出,如果獲救的幼童確認與當年賣嬰案有關,賣嬰犯會被加重判刑。換言之,當年被處分的官員亦可能加重處罰。富平縣警方負責人回應事件時,僅指刑警大隊將孩子救出後,已移送市民政部門,「他們再未有管這事」;照顧獲救幼童的福利院則表示,院方確保孩童「吃得美,睡得美」,但拒交代現況。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