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兩級法院昨正式啟動「執行懸賞」制度,即經「債主」申請,由法院向社會發布徵集「老賴」下落及其財產線索的懸賞公告。線索經查證屬實並執行到位的,可按債主承諾的標準或比例獎勵舉報人,獎勵金由債主承擔。在懸賞清單中,有一名五十五歲翁姓香港男子入榜,懸賞金額高達四十八萬元人民幣。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