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童鑽購物車跌斷手

不少大型超市或家居用品店都有提供兒童購物車,讓小朋友也能享受購物的樂趣,惟家長稍不留神意外隨時發生。深圳一名兩歲男童早前隨母親到超市購物時,欲坐上兒童購物車,於是將頭鑽進購物車內,豈料失平衡,連人帶車摔地,送院後證實手臂骨折。男童母親質疑,兒童購物車存在設計隱患,遂向涉事超市索賠。惟有網民認為,家長有義務看管好孩子,應承擔一定責任。

事發於上月二日,甘姓婦人帶同其兩歲兒子小俊到福田區一間超市購物,期間小俊推着一輛兒童購物車,未料甘婦一不留神,小俊便將頭鑽進兒童購物車內,向前走一兩步後,兒童購物車疑承受不住重力翻側,令小俊連人帶車摔倒在地。甘婦見狀立即將兒子送院,經診斷為手臂骨折,需立即進行手術,並打進三根鋼針固定骨頭。

員工稱合格品拒賠全額

事件令甘婦大感不滿,因事發時竟沒有超市職員上前幫忙,她要自行將兒子送院,且超市方面也未就事件道歉。她認為,超市的兒童購物車存在設計隱患,要求超市賠償。惟有超市員工稱,兒童購物車屬合格商品,設計問題需找權威機構鑑定,「我們不能說你說它有問題它就有」。員工又指,孩童在使用兒童購物車時,家長應在旁監管,超市最多願賠償提出金額的四成。

網民對事件議論紛紛,有人直斥男童母親索賠的要求不當,「作為一名母親,就應該好好看管孩子,怎麼還將所有責任推給超市?」惟也有網民認為,兒童購物車在使用方法上的提示不顯眼,難以引起消費者注意;另有人指,兒童購物車根本「毫無用處」,建議超市不要再提供給小孩使用,免生意外。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