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巴士奪18命 兇徒處決

【本報綜合報道】寧夏銀川今年一月五日發生巴士縱火案,造成十八死三十二傷,兇徒馬永平數月前被裁定放火罪成,判處死刑。昨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下達執行死刑命令,寧夏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馬永平執行死刑。執行前,馬永平曾與其親屬見面。

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今年六月三十日作出一審刑事判決,以放火罪判馬永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馬永平不服提出上訴。寧夏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後,在九月二十六日作出二審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