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賣私隱太猖狂 包庇縱容最可恨

針對內地偷拍氾濫成災,當局早前終於出手,嚴格規管私設攝錄鏡頭的行為。問題是,科技日新月異,不法分子套取個人資料斂財的手法多種多樣,私隱危機無處不在,執法部門如果不能與時俱進,只會按下葫蘆浮起瓢。

內地媒體報道,有不法公司提供一條龍式的「個人資料」調查服務,只要提供「目標人物」的身份證號碼及支付八百五十元人民幣「套餐費」,包括其出入境紀錄、入住酒店紀錄甚至是即時手機定位等,便可一覽無遺,而且訊息精確,譬如酒店入住時間可以秒計算,手機定位則是經緯度小數點後六個位,不可謂不驚人。若是單項服務,低至三百元有交易。

打擊犯罪 雙重標準

資訊科技年代,個人資料有價有市,這是世界各地的普遍現象,而「正常」的商業推廣,包括無日無之的推銷電話,充其量只是造成滋擾,但一旦落入不法之徒手上,後果不堪設想。以電話騙案為例,當中固然有「猜猜我是誰」以至「改圖不雅照詐騙」等老掉牙的套路,但更多的卻是騙徒掌握受害人的個人資料,甚至包括名下物業、證件號碼等資料,這時候騙徒裝扮成執法人員,自然容易取信於受害人,絕非一般漁翁撒網式的「隨機」騙案可比。明乎此,就不難理解為甚麼經常有受害人被騙數十萬甚至數百萬元,皆因不法之徒有備而來,為獵取目標度身訂造「劇本」。

個人私隱大失守,淪為不法集團的搖錢樹,騙徒手法高明、受害人輕信固然是主要原因,但少不了執法部門的不作為甚至狼狽為奸。以上述一條龍式個人資料調查服務為例,內地記者曾向廣州、重慶等地警方舉報,居然無一地方受理,其中廣州警方甚至以「有關資料沒有被公開,未構成犯罪行為」為由,不予處理。這簡直是荒天下之大謬,試想像有人向警方舉報銀行械劫集團即將作案,警方能以「未構成犯罪行為」而按兵不動嗎?再說,針對網絡犯罪的法律法規俱在,警方根本沒有藉口無動於衷,坐視不法集團侵犯個人私隱,無法無天。

事實上,類似廣州警方的作法並不鮮見。早前河南某地發生互聯網非法集資事件,受害民眾多達十六萬人,涉款數千萬元。當地警方接到投訴後你推我讓,藉口多多,被民眾揶揄「開展了一場精彩的足球比賽」。法之不行,自上犯之。當警方充當詐騙集團的保護傘,同穿一條褲,閉門一家親,百姓就只能任人魚肉。

中國是互聯網監控最嚴密的國家之一,有為數最龐大的網上警察,打擊盜賣個人私隱的網絡犯罪非不能也,實不為也。其實當局只要拿出對付異見人士的一半努力,問題自可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