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日前召開第三十次會議,要求加強海外國有資產的審計,對央企海外投融資進行常態化監督。這意味着反腐整風行動向海外延伸,原本山高皇帝遠、自把自為的央企海外部門,將接受一場廉政風暴的考驗。
央企近年頻頻走出去,海外資產規模不斷膨脹,有一百零七家央企在境外設立八千五百多家分支機構,分布在全球一百五十多個國家和地區,其中八十多家央企已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設立分支機構,資產總額高達四萬六千多億元人民幣。但由於監管失控,央企海外投資腐敗頻發,投資虧損、人事震動屢見不鮮。中紀委曾經公布了一批央企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其中對中石化、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中國海運等企業的通報都涉及境外國有資產的監管問題。
比如,中石油系統多位負責過海外業務的高管被查,其中包括中石油股份公司原副總經理、中石油海外勘探開發公司原總經理薄啟亮,以及曾任中石油加拿大公司總經理的原中石油集團公司副總經理李華林;而中石化在海外經營資源配置管理中,一些油氣項目收購程序不規範,盡職調查不到位,資產投資回報率較低,有的多年沒有產出。
這些只是冰山一角,中交建、中國建築等十二家中國企業因涉嫌欺詐和賄賂,上了世界銀行的黑名單,在一定時期內被禁止承接世界銀行資助的項目。而一些海外央企負責人與承包商勾結,以高價招標攫取利益、在經營銷售等環節結成利益同盟、在子女留學或就業等方面接受供應商好處、收受客戶所送禮品或被安排外出旅遊等形式,進行利益輸送。
很多央企對外投資由負責人拍腦袋決策,拍胸脯保證,拍大腿後悔,拍屁股走人,虧損歸國家,盈利歸個人,他們以「交學費」為由實現軟着陸,民脂民膏卻被揮霍一空。更嚴重的是,很多央企表面上進行海外投資,實際上變相將國有資產轉移到海外,再以虧損為名暗度陳倉,化公為私。而且央企的領導人不少都有「天線」,與高官的子女親屬聯手合作,共同套取國有資產。
央企海外資產成為「唐僧肉」,高官權貴人人有份,問題的根源就是國資監管部門和央企國企總部對境外國有資產監管大多依靠「自己管自己」的內審機制,央企自查自糾變成自說自話、自我掩蓋,即使發現了問題,也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最後無疾而終,民脂民膏付之東流。
如今中央決定,對央企海外資產進行國家審計與第三方審計相結合的方式,全方位覆蓋所有經營環節,可謂治本之策。隨着「一帶一路」戰略的推進,未來十年中國對外直接投資額將達到二萬億美元,中央加強監管,防微杜漸,也算是亡羊補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