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林等「四虎」 涉貪同日起訴

【本報綜合報道】中央反貪「打虎」再有大動作,一日起訴四名省部級高官,其中華潤(集團)有限公司前董事長宋林被指涉嫌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以及非法佔有巨額公共財物,近日已由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控以受賄罪、貪污罪,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宋曾任廉署道德委主席

宋林曾在香港擔任多項公職,包括廉政公署道德發展諮詢委員會主席。檢察機關指控宋林利用擔任華潤集團總經理、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同時還非法佔有巨額公共財物,依法應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宋林因被舉報包養情婦及涉嫌貪腐於前年四月被查落台,去年九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另被揭養情婦去年雙開

中紀委指宋林涉嫌受賄、貪污和揮霍浪費公款,以及與他人通姦等違紀違法問題。而宋林案發後,華潤集團至少八人涉案被調查。

此外,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指,福建省、天津市、廣東省檢察機關近日亦分別對上海市前副市長艾寶俊涉嫌受賄、貪污案、內蒙古自治區前副主席潘逸陽涉嫌受賄、行賄案及武漢鋼鐵(集團)公司前董事長鄧崎琳涉嫌受賄案提出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