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美國三藩市中國總領事館前年元旦夜被人縱火,警方拘捕時年三十九歲、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的中國籍男子馮嚴豐。案件審理兩年多,聯邦法院在當地時間本周三,判處馮嚴豐入獄三十五個月及三年監管。
案發當晚,馮嚴豐駕駛小貨車前往領事館,用膠桶裝載的汽油潑向總領事館正門和梯級,試圖用自己的護照點火未成,於是換用一個打火機,點燃一個膠桶後駕車離去。總領事館正門上的國徽、標誌牌、石獅子和牆面嚴重損毀。馮嚴豐兩日後向警方自首,被控縱火及蓄意破壞位於美國境內的外國政府財產等兩項聯邦刑事罪。
案件審理期間,馮嚴豐聲稱自己患有精神病,指縱火是因為聽到腦子裏有聲音叫他這樣做。檢察官於今年九月與馮嚴豐達成認罪協議;聯邦法院北加州地方法庭本周三判處他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