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一歲女嬰少年免坐監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艾奧瓦州一名少年,在十六歲時性侵一名只有一歲的女嬰。法庭上周一判處被告監禁十年,但緩期執行,令他免受牢獄之苦。惟有關判決引起公眾不滿,發起請願要求撤回。

現年十九歲的青年格魯姆斯(Kraigen Grooms),在一四年性侵一名一歲大的女嬰。案情指,當時格魯姆斯受一名少女誘使,性侵該女嬰。而在場兩名男子將過程拍下。法庭上周一對他判監十年,緩期執行,只要五年內不犯事,就可免受牢獄之苦。此外,他亦會終身被記錄在性罪犯的名單上,及接受治療。女嬰沒受傷,至今亦不記得已發生的事。

7000人聯署促收回裁決

有市民不滿裁決,向白宮發起聯署請願,斥格魯姆斯是一名「嬰兒強姦犯」,要求法院收回裁決,至今已有逾七千人簽署。檢控官奧爾登堡澄清,格魯姆斯並沒有強姦該名嬰兒。他又指,受害者家庭不希望格魯姆斯入獄,是裁決的主要考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