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裁有效 政府上訴
巴伐利亞州法院今年六月裁定,一名二十一歲敍利亞男子與其十四歲表妹的婚姻,因符合敍利亞法律而判其有效。兒童福利部門不滿判決,向憲法法院上訴,指德國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十六歲以下兒童須在合法監管人許可的情況下才能結婚。此案惹來社會關注難民的童婚議題。
在逃往德國的敍利亞難民中,約有一千名未成年新娘向當局登記。德國法律規定最低的適婚年齡為十八歲,但十六歲少女獲特別許可下仍可結婚。德國非牟利女性權益組織Terre des Femmes發起請願,要求修法禁止任何十八歲以下的婚姻,但有德國民眾認為,難民的宗教及文化習俗,應該被視為他們尋求庇護所享有的權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