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勾結藉滅火工程斂財

【本報綜合報道】被譽為全球最大「露天煤礦」的內蒙古自治區,煤礦資源蘊藏量豐富,惟同時亦是中國煤礦自燃情況最嚴峻地區之一。自○七年起,自治區政府在全境推行煤礦滅火工程,自上而下成立領導小組辦公室督導相關工作。由於當局推行的模式有漏洞,導致貪腐叢生。

旗政府鞭長莫及

內蒙古政府嚴管開採煤礦,私挖難度大增,有意投身其中則只可循取得合法資格的煤炭企業手中承包煤礦開採。惟有業內人士透露,政府招標滅火工程時,除了會提供補貼後,「殘煤」(即過程中挖出來仍有價值的煤炭)收益亦全歸於中標公司。這種模式有灰色地帶,令不少人會虛報甚至偽造災情。

捲入今次事件的額濟納旗經信局亦曾表示,以紅柳大泉礦場的火災為例,雖然滅火工程理應由政府負責,但路途遙遠,旗政府離礦場遠達三百多公里,故會容許探礦方在探礦的同時承擔滅火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