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積犯偷一元監七月

【本報綜合報道】吉林延邊州汪清縣一名有盜竊前科的姜姓男子,在緩刑期間再次犯案,他潛入一間住宅行竊,卻不甘沒搜獲值錢財物,最後竟選擇偷走兩枚五毫硬幣。惟犯案過程恰巧被戶主家人發現並報警。汪清縣人民法院近日判姜有期徒刑七個月,罰款七千元(人民幣.下同)。

現年四十五歲的姜姓無業男子,之前曾因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惟姜男在緩刑期間不知悔改,趁戶主于某不在家入屋行竊。

緩刑期間犯案

然而,姜男不忿未能在屋內搜到值錢物品,便在一個綠色皮包裏拿走兩枚五毫硬幣後逃去。幸好戶主家中有裝設閉路電視,姜男行竊過程正好被屋內的閉路電視拍下,並通過遠程監控程式傳送到于某女兒的手機中。于女得悉家中有人偷竊後,立即致電並將姜的照片發送給母親報警。

由於姜男在緩刑期間再次犯案,法官依非法進入他人住宅、盜竊等多項控罪,判姜男撤銷緩刑,數罪並罰,判其有期徒刑七個月及罰款七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