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專車11月合法化

【本報綜合報道】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昨日下午舉行新聞發布會,對外公布《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明確網約專車的合法地位。新措施將於今年十一月一日起實施,屆時滿足指定條件的私家車就可按程序轉為網約專車。

方案中關於網約專車的內容包括Uber、滴滴出行等公司將可合法經營。網約專車平台公司許可條件獲放寬,新措施不要求平台擁有自己車隊,以適應網約專車低成本運行的特質。私家車要轉為網約專車,程序上亦變得簡便,當局將推行「兩級工作、一級許可」,即由註冊地省級相關部門一次認定後則全國有效。

規範司機及專車質素

針對專車及司機質素,新措施要求司機需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吸毒、飲酒後駕駛、暴力犯罪等紀錄,可一定程度上保障乘客安全;網約專車應為七座位或以下車輛,需安裝具有行車紀錄功能的衞星定位及應急報警裝置,車輛性能亦要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準,尤其行駛路程達六十萬公里後需強制報廢,未達六十萬公里但使用年限滿八年,亦需退出網約專車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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