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縣公安逼買酒集資千五萬

【本報綜合報道】陝西榆林市一名縣公安局局長,近日被十七名前下屬實名舉報,指他數年前任職清澗縣公安局長期間,涉違法違紀,包括強迫下屬以高於市價近兩倍的價錢買五百箱白酒;逼警察集資逾千五萬元(人民幣‧下同)建酒店,終告爛尾。該局長雖遭舉報,目前仍調任鄰縣橫山縣的公安局長。

開公數私賣白酒

內地傳媒報道,涉事的公安局局長師永峰,舉報的警察包括,清澗縣公安局副局長惠嘯、縣公安局紀檢書記等十七名警察。舉報信指師永峰○九年底至一三年九月任清澗縣公安局長期間,要求清澗縣公安局多個下屬單位,以每瓶七十元向他大量購買一款零售價約廿五元的白酒,酒錢在辦公費用中扣。

舉報信另指,一一年師永峰游說清澗縣公安局警員集資一千五百多萬元,興建清澗縣公安局大樓旁的酒店。師○三年九月調離清澗縣後,該酒店即爛尾,集資警員血本無歸。另舉報師的座駕車價四十萬元,但一年維修費達七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