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將可申假釋

【本報綜合報道】前國美電器主席黃光裕再獲減刑十一個月的原因曝光,除兩度獲得監獄改造積極分子獎勵外,黃主動繳納罰金、沒收個人部分財產、違法所得共八億二千多萬元(人民幣.下同)。有律師指,黃光裕的刑期已過半,可申請假釋。

北京第二中院刑事裁定書披露,黃光裕繳納罰金及沒收個人部分財產共計八億元,上繳違法所得二千三百六十六萬九千四百元;另在獄中兩度獲得監獄改造積極分子獎勵,符合法定減刑條件。

二○一○年被判囚十四年的黃至今已獲兩次共廿一個月減刑,二一年二月十六日刑滿,有律師指刑期過半者已可申請假釋。

蔣尊玉女兒認為父收賄

另涉受賄的前深圳市常委、政法委書記蔣尊玉女兒蔣丹丹,涉為父收受現金七萬及價值逾八十四萬元的保時捷跑車一案,前日在廣州中院開審,蔣丹丹當庭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