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王家族爆爭產 日2.8億賠償擱置

被稱為民間對日索償第一案的已故「中國船王」陳順通後人對日索償案打贏近兩年,但近日再起波瀾。前年上海海事法院最終判決,涉事日本企業須賠償陳氏後人四十億日圓(約二點八億港元)損失,近期陳氏後人卻爆出爭產官司,判決至今未能執行。

英國媒體報道,對日索償官司原告為陳順通長子後人、已移居香港的曾孫陳中威。但自索償勝訴後,愈來愈多「陳氏後人」和所謂債權人現身,包括聲稱陳順通家族的非婚生孫子,以及陳順通的「內地後人」等。

陳中威「原告」變「被告」

陳中威直指這些爭產人士是在案件勝訴才出現,形容「自己之前是(索償案)原告,現在卻成了(爭產案)被告」。其中,「內地後人」一方試圖推翻陳順通幾十年前把遺產分給長子一脈的遺囑,認為該遺囑違反了在男女後代之間平等分配財產的大陸法律,並要求重啟爭產官司。

在上海長大的陳順通小兒子陳乾康稱:「父親租給日本人的船才最終獲得賠償。我相信現在更強大的法律體系也意味着賠償可以被平等分配。」

代理陳順通家族大陸分支的律師江先表示,此案涉及「非常有趣的法律問題」,難以決定用一九四九年之前的民國法律,還是一九四九年之後的內地法律。倘依照後者,則要求家庭財產在男性和女性幸存者當中平等分配。

這宗對日索償案在內地甚受關注,因以往中國對日本在二戰的民間索償,成功個案極少。陳及其後人早年以陳順通創建的中威輪船公司的兩艘輪船,在二戰期間被日本海軍徵用後全部損失,在中日兩地法院索償。

前年上海海事法院扣押一艘停在上海、涉及索償案被告公司旗下的貨船,日方公司終賠償四十億日圓,不過款項因爭產官司,未能發給陳氏後人。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