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殺警66被告判囚 最高13年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台北前年發生的夜店殺警案,台北地院昨審結宣判,六十六名被告全被判刑,刑期由兩個月至十三年不等。發動整件事的曾威豪及其女友劉芯彤傷害致死罪成,分別被判囚八年半及九年,而以重物砸死死者的許淳凱,判監十三年。

其餘參加毆打的主要被告,包括藝人易淑寬之子易寶宏、「黑二代」萬少丞及蕭叡鴻、周譽騰等,則依殺人罪分別判囚刑八年至十一年十個月。

48人共賠償逾3600萬

六十六名被告中,有四十八人已跟死者家屬達成民事和解,合計賠償三千六百四十多萬元新台幣(約八百七十八萬港元)。死者家屬代表律師稱,本案雖有四十八人達成和解,卻有不少人未依協議履行分期償還,且有些人判刑太輕,將會提出上訴。

事發於前年九月十四日凌晨,信義警分局刑警薛貞國接報到涉事夜店處理聚眾毆鬥事件,期間遭在場的數十人持械圍毆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