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警誤殺案 美檢察官:毋須判囚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紐約華裔警員梁彼得前年巡邏時因手槍走火,誤殺廿八歲黑人青年格利罪成,將於下月十四日宣判。檢察官前日表示,不尋求法官將梁彼得判囚,建議以守行為、軟禁及社會服務令等取代。

稱輕罰顯公義

紐約布魯克林區地方檢察官湯普森在聲明中表示:「梁先生之前並無犯罪紀錄,未來對公共安全也沒有威脅。」他續指:「我要求的刑罰公正且公平,一開始這宗不幸的案件就是關乎正義而非復仇。」湯普森已向法官建議,判梁彼得守行為五年、軟禁家中半年及五百小時社會服務。他認為,即使不監禁,這些刑罰已足夠彰顯法律公義。

梁彼得因誤殺罪成,最高可遭判處入獄十五年。該案在上月判罪後,令當地華人不滿,全美多個大城市曾發起大規模示威活動,聲援梁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