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打壓維權討薪八人判刑

內地堵路討薪群體性事件近年頻發,四川閬中市日前為阻嚇討薪民工,竟按嚴打販毒拐賣婦女兒童等罪案方式,舉行公開宣判大會,以控妨害公務罪,判處八名去年八月圍堵當地景區大門抗議的討薪民工六至八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判決法官認為「討薪有理,但亦要理性維權」,惟輿論一片嘩然,網民紛紛怒批當局官商勾結,助長欠薪現象。

內地傳媒報道,閬中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大會前日在江南街道辦舉行。

六人入獄兩人緩刑

大會對張某、戚某、歐某等八人妨害公務罪進行了集中宣判,依法判處張某等六至八個月有期徒刑,其中兩名情節較輕者適用緩刑。從法院公布圖片可見,宣判現場有大批村民獲安排入內觀看,而涉案八名被告一字排開站立台上,四周則有荷槍實彈的特警戒備。

示威時曾挾持警員

法院指,事發去年八月二十九日,百餘名民工聚集在閬中市某商品房項目部討薪無果後,民工張某、戚某於是率領眾人,前往閬中市著名景區南津關古鎮,堵住景區大門,不准遊客進出,希望以此方式向政府施壓。

警方到場後要求眾人離開,混亂中有人與警員發生推撞及抓扯,並稱「警察打人」,更挾持一名警員至市政府,試圖迫使政府給開發商施壓,大批市民圍觀,多條交通要道堵塞;其後閬中市公安局調動警力控制局勢,並拘捕曹某、董某、歐某三人,有五人事後自首。

法院經審理認為,八名被告人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長時間在交通要道上對民警進行挾持,嚴重擾亂了社會管理秩序。故其行為均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審案法官指,農民工討薪的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但如以過激方式討薪而觸犯法律,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希望廣大民眾以此為戒,一定要採取合理合法的方式維權。

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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