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前被屈殺人 冤獄漢告公安局

【本報綜合報道】安徽六安市七旬老翁陳家楊,在九五年被警察認定是殺人犯而遭羈押,惟兩個月後「死者」突然重現人間,雖然隨即獲釋,但一直耿耿於懷。陳發現自己被羈押到釋放,警察均沒有出具任何證明和辦過任何手續,雖然近來身體不好,疑患胃癌,但為了爭一口氣,陳仍決定提告當年辦案的公安局,案件於前日進行二審開庭。

一九九五年八月,警方在霍邱縣淮河邊打撈出一具屍體,經家屬辨認是失蹤多日的朱某。警方聲稱朱最後出現在陳家楊的家,認定陳就是兇手,將其扣押。

「死者」兩月後現身

陳憶述被押期間,多次遭刑訊逼供,他抵受不住認罪。但「死者」朱某在兩個月後竟然現身,原來只是外出打工,他隨即獲釋。

陳指警方帶五千元到他家,要求他簽不追究責任協議。他很想知道當年警察為甚麼認定他有罪,便在一四年向霍邱縣公安局提出政府公開訊息申請,惟遭當局拒絕。陳去年一月將霍邱縣公安局告上法庭,當局堅拒公開,陳再提出上訴,二審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