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忿被炒僅得20蚊 閩保母擊殺老翁

【本報綜合報道】福建福清市一名八旬林姓老翁,去年十一月經朋友介紹,聘請五十八歲馮姓婦人當保母。惟林翁因不滿馮婦的工作表現,上班第二天就將她辭退,更只給她二十元(人民幣˙下同)交通費。馮婦對此心感不滿,用拐杖及磚頭擊殺林翁。

據報,馮婦趁林翁手持拐杖從二樓下樓時,故意將他推落樓梯,令他頭部受傷流血。馮見狀後心感愧疚,就拿被子為他止血,惟林拒絕幫助,還用拐杖打她,並大力掐其手臂。馮一時氣憤搶走拐杖,又用磚頭猛砸林翁頭部致死。

曾有搶劫案底

馮婦殺人後,在林翁身上及家中掠去逾三千元。為毀滅證據,馮將犯案時所穿的衣服、褲子及鞋子丟到水渠。馮婦○五年曾因犯搶劫罪被囚四年,目前已被福清市檢察院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