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干預司法 維護公平正義

中央政法委近日集中通報五宗干預司法活動的典型案件。這是去年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之後,當局首次公布相關案例,期望能夠殺一儆百,讓不能過問、不該過問成為一種新的政治紀律和行為規範。然而,通報官員多是芝麻官,到底有多大阻嚇力,不能不令人懷疑。

這五起案件中有三起涉及司法機關內部人員,他們是北京市高院民二庭原庭長陳海鷗、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原書記員劉一定、北京市豐台區檢察院法警隊法警李朝陽。這三人都已經受到行政處分,調離或限期調離原崗位。有兩起案件涉及司法機關外部人員,他們是江蘇省徐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丁維和、雲南省昭通市維穩辦副主任彭澤高。這五起案件所涉官員,最高的是副廳級,讓人感覺只打蒼蠅不抓老虎,警示教育的樣板意義不大,當局何時能夠揪出一個干預司法的部級官員,讓舉國震動,才能夠令公僕們長教訓。

人人平等 一句空話

長期以來,中共官場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違法干預司法、執法活動,成為阻礙依法治國的一大頑症痼疾,由此導致的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屢禁不止,冤假錯案時有發生,司法人員「看人頭」、「看來頭」、「看關係」辦案也成為人所共知的「潛規則」,影響十分惡劣,不僅嚴重損害當局的威信,而且嚴重破壞法治的權威。

有民謠稱:「大蓋帽,兩頭翹,吃了喝了還不算,還說法制不健全,吃了原告吃被告,兜裏揣着避孕套,想和誰搞和誰搞。」亦有順口溜稱:「餓死莫作鬼,氣死莫告狀,非要去告狀,撞到南牆上。」這些正是中國司法現狀的真實寫照。這幾年查辦的法官,從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奚曉明到基層法官,數不勝數。

過去是「官府衙門八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現在則是「人民法院八字開,無錢無勢莫進來」,很多法院判案並不是「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而是「以金錢為準繩,以關係為依據」,誰給的錢多就讓誰贏,誰的靠山硬就讓誰勝。在這些腐敗法官的操縱下,正義被消融,邪惡日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一句空話。司法不公現象,已讓最高層坐臥不安。兩年前習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已明確指出:「現在一個案件,無論是民事案件還是刑事案件,不託人情、找關係的是少數。尤其是到了法院審判環節,請客送禮、打招呼、批條子的情況很嚴重。」

正因如此,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歷史性地給人情案、關係案和金錢案架上了「高壓線」,怕只怕,司法不獨立,干預之手隨時捲土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