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危險化學品倉庫爆炸事故終踏入問責階段,當局矛頭正直指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之際,市交委的行政審批處處長董永存卻於前日離奇墮樓死亡,惹畏罪自殺疑雲。另官方昨日公布事故調查結果,指天津有多部門監管不力及違規操作,包括七名廳級官員在內的十一名公職人員被立案偵查;瑞海公司亦有十二名職員以疑犯身份被刑事拘留或監視居住。相關刑罰最高可被判處死刑。
據了解,事件的漩渦中心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是新近成立的政府部門,去年才由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市政公路管理局、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整合相關職能組建。而在市交委任職行政審批處處長董永存,據內地傳媒報道,他於前日早上從辦公大樓八樓墮下身亡,惟報道並未提及其他具體情況。有市交委工作人員透露,原因仍有待調查。
另一方面,最高人民檢察院昨日公布爆炸事故調查結果,指據查明的情況及相關法規,天津市多個部門有官員監管不力或違規操作,更有人涉嫌玩忽職守。其中市交委被直指未有認真履行職責、違規發放經營許可證,亦未有效監管瑞海公司的違法經營,委員會的主任武岱、港口管理處處長馮剛皆被立案偵查及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天津港集團總裁鄭慶躍亦在名單中。
公安部同日亦通報,自八月十四日以來,已對瑞海公司十二名與事件有關的員工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立案偵查。當中瑞海公司董事長于學偉及副董事長董社軒等十二名員工更被以疑犯身份刑事拘留,而事故中受傷的總經理只峰及負責安全事項的副總經理尚慶森亦被監視居住。
據內地相關法例規定,涉事的天津市官員將有機會被判處三至七年有期徒刑;而瑞海公司高層涉及的「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除了可被判處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外,情況嚴重者更會被處以死刑。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