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命地下判官 菲警殘殺積犯

【本報綜合報道】菲律賓兩名警員早前匿名向當地傳媒披露,該國有許多警員自命為「地下判官」,私刑殘殺積犯,甚至會碎屍丟棄。有人權組織指,現象反映該國的司法制度脆弱,令人轉以暴力手段對付罪犯。

司法薄弱 訴諸武力

消息人士指部分執行私刑的警察是為了金錢利益,但也有人相信自己的行為是為了清除「社會問題」,而通常被選中殺死的人都是積犯。「地下判官」除了會槍殺犯人、或用膠袋令其窒息,也會用手銬鎖起疑犯後,再用碎冰錐施襲令其內出血而死。亦有人會選擇將屍體扔落河、埋葬,甚至以肢解的方式處理掉。

然而自從當局安裝了更多的閉路電視之後,已經令「地下判官」變得更難下手。當地人權組織則指「地下判官」的出現反映菲律賓的司法制度十分脆弱,每當他們感到公義不能透過司法制度去彰顯後,往往會訴諸武力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