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設仲裁法庭 專審理言語辱華

【本報綜合報道】馬來西亞近日發生多宗涉及種族問題的爭執,有指政府將設立仲裁法庭,若有人以言語辱罵華人,違例者一經定罪,輕則須向投訴者道歉,重則會被判社會服務令。

違者判240小時社服令

據悉,仲裁法庭專門審理歧視及侮辱言論的案件,規定若有人在當地以「豬」、「滾回中國」或「外來者」等帶侮辱性言語辱罵華人,當局將一律依法辦理。違法者可被判在十二個月內從事二百四十小時的無薪社會服務令。政府還計劃在全國各地設立上述仲裁庭,以加速處理有關投訴案件。若以動物比喻馬來西亞人,或使用威脅宗教的言語,不論當面謾罵、在報章或在網絡上留言都有可能犯法。

吉隆坡日前爆發大規模暴力衝突,數以百計的華僑與巫裔民眾在街上毆打,事後一度傳出是排華事件,惹起社會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