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亂世須用重典 販童犯不能輕饒

販賣兒童是古老行業,近年內地販童案件有增無減,導致人心不安,影響社會穩定。事實上,對販童行為,內地司法一向嚴厲打擊,而社交媒體對「販童是否應判死刑」正展開廣泛討論。

話題最先是以建議的形式出現:「建議國家改變販賣兒童的法律條款,拐賣兒童判死刑!買孩子的判無期!」據稱是某婚戀網站策劃的一個營銷活動,或許因話題沉重,引發社會各界關注和爭議。

贊成對販賣兒童者判死刑的佔多數,尤其是被拐賣兒童家屬。在大眾觀念裏,販童不僅造成骨肉分離的家庭悲劇,而且嚴重影響被拐兒童的成長,引發種種社會問題。因此,對於人販子,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不殺遏制不了販童行為。

但也有人對此種洶湧民意不以為然,不贊成對販童者一律適用死刑。理由是,死刑實際上並不能減少販童行為。在這種觀點看來,對販童行為的破案率低,以及出賣兒童者多為孩子父母,是導致販童現象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在這種情況下,重刑反而會刺激人販子採取犯罪手段,瘋狂販賣兒童,因為人販子也會考慮成本和收益。這種觀點認為,只有提高對販童行為的破案率,使販童者的風險增大,同時採取適當的刑法,才能抑制販童現象的多發。

增破案率 標本兼治

據統計,內地目前的販童破案率只有百分之十幾,遠低於百分之四十的命案破案率。同時近年大部分被拐兒童是被親生父母出賣或遺棄,也得到主管部門證實。然而,這種理性聲音不可能被大眾所接受,就是司法部門也不認可。最高法院相關負責人就此問題接受採訪時就表示,法院對拐賣兒童犯罪始終堅持依法從嚴懲治的基本立場,並通過制訂刑事司法指導性文件和嚴格執法,保持對拐賣犯罪的高壓嚴懲態勢。

內地刑法對拐賣兒童行為規定最高可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從實際判案看,二○一○至二○一四年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逾七千三百人,重刑率近五成七,高於強姦殺人案件的重刑率。另外,內地多個部門還曾聯合執法打拐。司法部門之所以偏好對販童行為從重懲罰乃至用死刑,一方面是為迎合民意,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在低破案率下的無奈之舉,通過從重從嚴懲罰人販子,旨在向民眾表明,政府對民眾的安危是關心的,以民眾的需求為自己的施政導向。

從內地當下社會秩序的混亂來看,現階段維持對人販子死刑或許是必要的,但關鍵是提高破案率,並解決父母出賣或遺棄子女問題,不在這些方面下工夫,單靠重刑,終究是治標不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