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官出差 嚴控搭機開支

【本報綜合報道】繼中央嚴打公款旅遊後,廣州市財政局日前推出新規,嚴控出差官員的旅費開支,並規定僅副省級或以上官員出差時可乘坐頭等艙,而像副市長、各部門正副局長則只可坐經濟艙,其餘低級官員基本上不能坐飛機,但若出差旅途較遠或任務緊急需乘飛機,均需經所屬單位批准。

住宿伙食有上限

財政局公布的《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下稱《辦法》),除規定出差官員必須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乘坐飛機限制外,亦定下出差官員住宿費的上限,並詳細列明全國三十六個省、市的住宿費標準,其中北京、上海的上限標準為,副省級以上為八百元(人民幣.下同),副市級、市局級是五百元,而其他人員只有三百五十元。

此外,《辦法》還根據物價等實際情況,提高伙食補助費,每人每日百元,而市內交通費則每人每日八十元。《辦法》還要求各部門預決算管理時不得以任何方式轉嫁旅費,否則將問責。對於高級官員的待遇較優厚,網民批評《辦法》有肥上瘦下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