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FIFA涉貪高層收賄手法

韋布(FIFA副會長兼開曼群島足總主席)

2012年11月13日

運動市場營銷公司Traffic Sports USA將一百二十萬美元,匯至紐約州一個滙豐銀行戶口,再匯至一間空殼公司的香港滙豐銀行戶口。該戶口屬於一間由一名佛羅里達州居民開設的空殼公司。

2012年11月21日

上述款項被分成二十五萬美元及七十五萬美元兩份,匯至紐約一個渣打銀行戶口,再匯至開曼群島一個銀行戶口。該戶口是由開曼群島足總前秘書長塔克斯控制。餘下二十萬美元用作支付空殼公司。

最後該公司經另一戶口,把另外一筆五十萬美元賄款,匯至由塔克斯另一個開曼群島戶口。相關賄款最終轉到韋布的戶口。

華拿(FIFA前副會長)

2009年

澳洲當年力爭二○一○年世盃主辦權,華拿向澳洲足協索求五十萬澳元作改善千里達球場之用,但華拿涉嫌侵吞有關款項。

2015年5月27日

華拿被瑞士當局通緝不久,周三向警方自首後出庭,被控十三項罪名,獲准以二百五十萬美元保釋,但要交出護照。華拿否認控罪,案件將於七月十二日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