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開賭場 郭美美被提公訴

【本報綜合報道】令中國紅十字會聲譽掃地的內地「炫富女」郭美美,昨被北京東城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開設賭場罪,向東城區人民法院提出公訴。檢方指其夥同另一被告趙曉來,多次組織他人進行賭博活動,情節嚴重,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按內地刑法,最高可判十年監禁。

非法牟利數十萬

內地媒體報道,警方查明,郭美美嗜賭成性,曾往返澳門、香港等地賭博逾六十次,一二年結識職業撲克賭徒康姓男子,與康男在北京同居,並於前年二月在北京開設賭場,透過電話或短訊邀請「朋友」上門賭博,抽取賭資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作為紅利。初步核實,郭美美開設賭局每場賭資都有上百萬元(人民幣˙下同),其個人「抽水」則非法牟利數十萬元。

現年二十四歲的郭美美,原名郭美玲,因在網上炫耀財富及奢華生活而被人注意,而她曾自稱「中國紅十字會(簡稱紅會)商業總經理」,被懷疑與紅會高層挪用公款有關,結果使紅會陷入信譽危機。去年八月,郭美美因賭波被捕後,官媒曾大爆她涉賣淫醜聞,指郭透過商業演出為名賣淫,每次價碼約數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