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前綁架命案重審

【本報綜合報道】繼念斌案翻案後,福建省高院再重審一宗懷疑十九年前冤案,《法制晚報》報道,福建高院昨日開庭審理黃興、林立峰及陳夏影綁架殺人一案。黃興與陳夏影當庭翻供,檢方亦認為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建議法庭改判。審判長宣布將會擇日宣判。

一九九六年四月,福建省福清市一名十三歲少年被綁架及撕票,二十一歲的黃興、十九歲的林立峰及十七歲的陳夏影被認定為案犯,其中黃興、林立峰分別被福州中院判處死緩,陳夏影則被判無期徒刑,福建高院曾兩次發回重審。二○○六年,福建高院第三次作出終審裁定,維持福州中院判決。

一被告死前稱「沒幹過」

法院判決後,三被告人及家屬多年申訴。林立峰於○八年在獄中病逝,臨死前向父母留下「我們從沒幹過」的遺言。黃興、陳夏影家人則一直上訪,昨日終獲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