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台壹》偷拍 劉喬安出庭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太陽花女王」劉喬安指被台灣《壹週刊》(下稱《台壹》)「設局」偷拍,稱她是高檔援交妹,早前控告《台壹》社長裴偉妨害秘密等罪。台北地檢署昨早第三度傳喚劉喬安說明。消息指全案近日可望偵結。

劉喬安昨就偷拍案赴北檢說明,出庭時一改閃躲態度,大方在律師陪同下現身,身上穿的更是「太陽花」學運期間的黑白格紋襯衫。至於檢察官訊問狀況,劉只對現場媒體說了聲謝謝,沒有多說。

斥對方「設局」傷害

去年十二月,《台壹》指劉喬安是高檔援交妹,事後劉喬安指稱當天是應邀談賣酒事宜,卻被「設局」成高檔援交妹,認為報道對她造成傷害,因此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