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環境官須終身問責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官場再推追責新規,就近年日趨惡劣的生態問題上,國務院下令空氣、水質及土壤「只能更好,不能變壞」,而罔顧生態環境的官員將遭終身追責,同時取消窮弱鄉縣的地區生產總值考核,以免經濟活動破壞當地自然生態。

窮鄉免生產總值考核

國務院日前公布《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指出須設立地區資源開發上限,以保護環境,而空氣、水質及土壤等質素不能再變壞;同時建議制訂完整生態環境問責制,違背科學發展、嚴重破壞生態將記錄在案,終身問責;地區發展評核將加入生態效益、資源消耗等指標,「不唯經濟增長論英雄」,窮鄉僻壤更會免於考核地區生產總值。

文件出台意味官員不能再以「綠水青山換金山銀山」,國家發改委主任徐紹史指出,文件所提問題都是迫在眉睫,「躲不開、繞不過、退不得」,須立即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