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先鋒」受賄 沒收財產

陝西省西安市中級法院昨以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判處貴州省委前常委、遵義市委前書記廖少華十六年有期徒刑及沒收財產一百三十萬元(人民幣)。廖曾被視為「廉政標兵」和「反腐先鋒」。

(綜合報道)